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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常見問題FAQ


Q1:本系畢業門檻?
A:
一、本系學生之修業最高年限為6年。 
二、本系學生應通過校外具公信力之英語文能力檢定考試,達中高級程度,或須修習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 「進修英語:中高級」課程(一學年,零學分),獲得通過者,始得畢業。各種英語能力檢定標準: iBT71、CBT197和PBT527;多益(TOEIC)650分;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雅思測驗(IELTS)5.5。
三、本系學生於修業年限結束前,應修滿128學分方得畢業,其中包括以下學分:
  (一)通識必修34學分(含體育課及服務教育課程依學校規定)
  (二)本系專業必修及選修學分:
       1.本系共同必修學分,32學分。
       2.本系基礎必選學分:12學分。
       3.進階藝術史學課群合計修習至少15學分。
       4.進階博物館學課群與文物修護課群,每課群自由選修至少3門課程。
  (三)其他非本系開設之選修學分(含外系選修及校際選課):以10學分為上限。

Q2:藝術史學系的畢業出路
A:本系學生經過系上專業課程之養成,其畢業進路可分為幾大類型:
一、    持續進修:國內外藝術史相關領域研究所進修碩博士。
二、    考取公職:報考高普考一般行政、文化行政、藝術行政等相關類科,擔任公職。
三、    文博相關機構任職:於博物館、美術館、藝廊或文化基金會等擔任行政人員、研究人員或策展人。
四、    文化出版社/媒體:於各藝術雜誌擔任出版社編輯、文教記者或策展人。 
五、    學術教職:於國高中乃至大專院校相關學科教師。
六、    各式藝文職業:擔任藝文專案企劃、展演行政規劃、任職藝術策展公司、藝術評論人、修復工作室或文化創意產業等。

Q3:三大學程是什麼?
A:本系分別整合了「臺灣及東亞文物鑑識與保存實務學程」、「宗教性文物調查研究學程」及「文化藝術與管理學程」三大學程,學生可於一年級下學期(含)之後提出申請,修滿規定學分數得申請核發學程證明。為藝術史學、臺灣古物類文化資產、文物保存維護以及文化藝術與管理(如博物館學等)等課程之學理與實作教學。

Q4:系上生活學業輔導(導師與學長姊)?
A:
導師:本系於各個年級皆有安排班導師,而其中一、二年級更是雙導師的制度。導師們於各學期皆會舉辦一至二次班會,老師皆會於班會了解或詢問同學在學業上或生活等遇到的狀況,並給予輔導或建議。另外,系上也會透過班代、導師們間的訊息在會議上提出並了解學生狀況,而不同導師了解學生的方式並不同,可能透過聚餐、個別問談等。同時,學生若有任何需求也可以隨時與系上任何老師詢問、尋求協助。
學長姐:本系於一年級期初系大會時通常安排學弟妹們抽直屬學長姐,直屬學長姐通常提供學弟妹生活、課業等諮詢或協助,然實際相處融洽、緊密仍仰賴每一屆的特性。本系並無所謂「學長姐制」亦或稱「學長學弟(學姐學妹)制」之制度,除直屬學長姐外,有任何需求都可詢問系上任何學長姐或師長。

Q5:關於學生選課是由學生自由選擇課程,還是學校安排?
A:學校採用學生自選課程的方式選課。

Q6:學生是否需要修習第二外語的學分?
A:需要。學校開放法文、德文、日文給學生選擇,並需修滿4學分。

Q7:新生無法事先看到課程,在加退選上是否會有因為時間較短而無法考慮是否選修課程?
A:學校加退選週開放兩星期,並不會因為加退選的時間過短而無法取消或加選課程。

Q8:選課是否有規定不可選修或旁聽外系的課程?或有上修限制?
A:系上並無規定明文禁止學生修習與旁聽外系課程,但主要仍視該授課老師評估後同意方可修習。

Q9:學生若跨系修課是否需要額外繳交學費?
A:本校跨系及成功大學、臺北藝術大學跨校選課費用皆包含在原本的學費裡面,無須額外繳納。

Q10:藝術技法課等有人數限制的課程,要如何確保課程名額?
A:若選課時間沒有搶到此課程,可以以加簽的方式加入課程,也可以在明年再選擇此課程。

Q11:學校是否有交換學生的機制?
A:有。
國內:本校以清華大學為主要交換學生的學校,並推薦學生在大二之後規劃交換學生的計畫。
國外:透過本校全球締結姐妹校之交換生及雙聯學制,同學們也能至澳洲、德國、韓國與日本等國家逐夢飛颺。

Q12:請問移地學習費用支付方式?
A:短期移地教學會有交通補助;若為交換生,其學費以本校和各學校之簽約協議內容為主。

Q13:系上有古物修護相關課程嗎?
A:本系在大學部有提供文物修護相關基礎知識之課程,然而,本系更注重的會是調查研究。對我們而言,古物修護是需要前期的調查研究,必須透過研究了解這項古物的技法、材料等至少為期一年的前期調查,才能真正去進行修護。因此,本系提供傳統工藝技法、傳統工藝材料等基礎課程讓學生能在調查研究上建立全面的認識。
古物修護之養成須更長時間之學習,若有成為修復師的規畫可選擇本校或臺灣其他相關的研究所就讀。未來如果想走修復師這條路,由於業界最低就業門檻之一即為碩士學位之有無,因此強烈建議在大學畢業後繼續進修。

Q14:系上課程會與AI結合嗎?
A:會的。本系在課程與學術活動中皆有結合AI進行教學與相關討論,包含AI與人類在藝術史研究中的角色與倫理問題討論、如何透過指令修正讓AI產出想要的成品、利用不同模型的AI軟體協助資料整理、重點摘要等幫助學習之分享與交流。

Q15:系上有實習規定嗎?
A:本系目前無實習學分之規定(並非畢業門檻),但本系鼓勵、協助及支持學生選擇有興趣之機構進行職場體驗與探索。另外,本系教師也有產學合作、各項計畫案等可供學生進行職涯探索及學習。

 

碩士班常見問題FAQ


Q1: 碩士班系所正式名稱
A1: 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班
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6-1046-48554,r2114.php?Lang=zh-tw

Q2: 碩士班報考申請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如報名費、准考證公布時間、面試時間、報到時間、考試結果公布、報名方式等)
A2: 本系校網教務處提供當學年度招生簡章,請參考該年度招生簡章說明。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行政單位教務處: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3729.php?Lang=zh-tw 

Q3: 碩士班修業年限與畢業門檻
A3: (一)修業年限
碩士生修業期限為一年至四年,惟經本校招生考試入學的在職進修研究生得延長其修業期限最多三年。
(二)學分規定
最低畢業學分為38學分。本系碩士班學生於修業年限結束前,應修滿:
1.專業課程共38學分,其中必須包含下列課程:
 (1)院共同選修,「學術倫理」、「博物館倫理」及「修復倫理」三擇二必選修每門1學分共2門,共2學分。
 (2)共同必修「藝術史學方法」3學分。
 (3)群組專題選修,「主修課程」至少3門。
 (4)專業必修,「專業田調」,至少1學分,至多3學分;「碩士論文」6學分。
 (5)一般選修,校內外同級專業課程以修習6學分為限。
2.修習碩士論文,需先修院共同選修、共同必修、「主修群組專題」課程至少3門。
3.本系碩士班學生除依規定修習學分外,並須完成相關考試規定,方得畢業。
4.簽屬指導同意書時,由指導教授註記須修習第二外語者,需於學位口試前通過語言能力檢定或完成同等課程。
(三)語言能力要求
英文於學位資格筆試前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惟如新制托福成績達213分以上(或紙筆測驗達550分)、多益測驗650分以上、歐洲語言評量架構CEF達B2高階級、修畢本校暑期英文密集班課程或通過本校相當等級之英語課程者,視同通過英語能力檢定。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班修業歷程簡介: 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12-1046-986.php?Lang=zh-tw

Q4: 碩士學位考試流程
A4: 學位資格考或校內外論文發表→ 論文大綱發表→ 論文口試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班專業養成歷程表: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12-1046-986.php?Lang=zh-tw

Q5: 碩士有什麼必修課
A5: 共同必修──藝術史學方法、專業必修──專業田調、碩士論文或專業實務報告、學院共同選修──學術倫理、博物館倫理、修復倫理(三擇二必選)、專業選修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班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係表: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12-1046-986.php?Lang=zh-tw

Q6: 碩士班境外生報考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A6: 本系校網教務處提供當學年度申請資料,請參考該年度申請資料說明。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行政單位教務處: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3729.php?Lang=zh-tw 

Q7:特殊職業有報考條件嗎
A7: 現役軍人、現職軍事機關服務人員、軍警校院畢業生、師範校院或教育院系之公費畢 業生及有實習或服務規定等各種特殊身分人員,能否報考及就讀,悉由所屬管轄機關 規範。考生請按所屬管轄機關規定辦妥手續,取得正式許可,始可報考。如未經許 可,錄取後發生無法就讀問題,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本校不予保留入學資格。且錄取後不能於當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者,取消入學資格。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行政單位教務處: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3729.php?Lang=zh-tw 

Q8:大學沒畢業但有同等學歷可以申請嗎?
A8: 同等學力認定之離校或休學年數計數,自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具歷年成績單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所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行政單位教務處: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3729.php?Lang=zh-tw 

Q9:役男可以申請嗎?
A9: 應徵役男可憑報考證明向役政機關申請緩徵,至本校停止註冊之日止。但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之規定,高級中學以上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者,不得申請緩徵。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行政單位教務處: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3729.php?Lang=zh-tw 

Q10: 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班聯絡方式
A10: 網址: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 洽詢電話:06-6932612 電子信箱:em1821@tnnua.edu.tw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

 

博士班常見問題FAQ


Q1:博士班系所正式名稱
A1: 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
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6-1046-48554,r2114.php?Lang=zh-tw

Q2: 博士班報考申請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如報名費、准考證公布時間、面試時間、報到時間、考試結果公布、報名方式等)
A2: 本系校網教務處提供當學年度招生簡章,詳情請參考該年度招生簡章說明。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行政單位教務處: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3729.php?Lang=zh-tw 

Q3: 博士班畢業門檻/畢業學分
A3: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畢業學分及相關規定表。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3-1046-1690-1.php?Lang=zh-tw

Q4: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流程
A4: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博士學位考試要點。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3-1046-1690-1.php?Lang=zh-tw

Q5: 博士班有什麼必修課程?
A5: 
共同必修──藝術史學方法
專業必修──專業田調、博士論文、獨立研究與專題討論
學院共同選修──學術倫理、博物館倫理、修復倫理(三擇二必選)
專業選修
進階課程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暨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所博士班基本素養及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係表: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12-1046-2978.php?Lang=zh-tw

Q6: 指導教授之洽請相關規定?
A6: 
(一)博士生得於第一學年開始洽請指導教授。
(二)洽請指導教授之前應先提交「指導教授同意書」,並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博士生洽請指導教授,須同時符合下列規定
1. 所洽請之指導教授具教授、副教授資格,且研究題目與內容屬該教師之專業範圍或
與其專業相關之研究領域。
2. 指導教授若非本系專任教師,應修習該指導教授在本系所開授之課程,且同時洽請
一位本系專任教師為協同指導教授,惟自本系退休或離職之教師不在此限。
3. 博士生於洽請指導教授後,其有關研究內容方向之確定與更易等相關事宜均應接受
指導教授之指導。
4. 博士生洽請指導教授後,因故得提出變更或終止申請,惟以一次為原則(指導教授
因離職等無法再繼續指導時不在此限)。申請時應繳交「指導教授變更/終止申請書」,提送系務會議討論。
(四)指導教授因故主動提出終止指導關係時,需準備「指導教授終止指導關係申請書」提交系務會議審核。若因原指導教授主動申請終止指導關係而博士生一時無法找到新的指導教授時,得由系主任暫代為指導教授。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暨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博士學位考試要點。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暨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3-1046-1690-1.php?Lang=zh-tw

Q7: 學位考試之申請流程
A7: 
(一)博士論文提綱審核
(二)博士候選人資格要求
(三)於博士修業期間,申請論文口考前,須完成宣讀乙篇經公開徵稿之學術研討會論文、或具匿名審查機制之學術性刊物或專書論文乙篇、又或是具匿名審查機制之學術性刊物或專書論文兩篇,並經系務會議認定通過
(四)申請論文學位考前須繳交之論文著作審核
(五)博士論文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博士學位考試要點。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3-1046-1690-1.php?Lang=zh-tw

Q8: 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聯絡方式
A8: 網址: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 洽詢電話:06-6932612 電子信箱:em1821@tnnua.edu.tw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


Q9: 博士候選人資格要求
A9:
1. 修滿應修學分(不含博士論文6學分)。
2. 經公開徵稿學術研討會中宣讀或具匿名審查機制之學術性刊物發表之論文乙篇,須
於入學後發表者才予以認可。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博士學位考試要點。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3-1046-1690-1.php?Lang=zh-tw

Q10: 博士論文學位考試相關規定
A10: 
1. 博士研究生於博士論文完成後,需準備一份向所辦公室提出博士學位口試考申請。
2. 學位論文須經學術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二階段(學位口試論文及畢業論文定稿)之
檢核;論文原創性比對標準相似度不得超過15%。
3. 申請時間:依本校教務處規定之時間一個月前辦理,應於規定期限前申請。
4. 申請之博士研究生,須繳交下列文件
(1)選定畢業指導教授同意書
(2)學位考試申請書暨指導教授同意書表一式兩份
(3)論文提要一份
(4)歷年修課成績單暨畢業審查學分科目表
(5)當學年正式選課單
(6)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
5. 博士論文口試委員名單依據教育部「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由指導教授提出延聘校內外教授之建議名單5至9人,其中校外委員比例應達三分之一(含)以上,指導教授為當然口試委員,惟指導教授不得擔任召集人。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博士學位考試要點。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3-1046-1690-1.php?Lang=zh-tw

Q11: 學位考試申請語言能力證明要求?
A11: 語言能力證明:須於學位考試申請時提出
(一)語文能力證明
1. 托福(TOEFL):紙筆測驗550分以上或電腦測驗213分以上或網路測驗79分以上。
2. 多益 (TOEIC) 測驗650分以上。
3.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 中高級初級以上。
4. 教育部規定等同托福550分之其他語言能力測驗或其他國語言能力測驗。
(二)第二外語:由指導教授認定是否修習第二外語課程或通過語言能力檢定。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博士學位考試要點。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https://arthistory.tnnua.edu.tw/p/403-1046-1690-1.php?Lang=zh-tw

Q12: 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需準備之文件?
A12: 
附件一、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博士班研究生學位考試考試委員名冊
附件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博士班研究生論文(或創作、展演)指導教授同意書
附件三、論文(或創作、展演)提要
附件四、申請學位考試修習學分數參考表
附件五、本學期選課確定單(無選課者免)
附件六、歷年成績單
附件七、已接受發表之論文
附件八、英文檢定證明(未通過暑期英文課程者須檢附)
附件九、學術倫理課程時數證明(110 學年度(含)起入學學生)
附件十、論文比對系統比對結果(含摘要)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與文化資產學系暨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博士班學生手冊博士學位考試要點。
參考網站: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教務處: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2690.php?Lang=zh-tw

Q13: 延聘博士學位考試委員之資格規定
A13: 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之組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九人,由各所提請校長遴聘之。
校外委員比例應達三分之一(含)以上,委員會召集人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之,
惟指導教授不得任委員會召集人。
二、 學位考試委員會召集人職掌如下:
(一) 學位考試進行中,各項進度之時間控制(如論文報告、問題詢答、成
績評定等時間之控制)。
(二) 其他有關學位考試進行時相關事項之掌控。
三、 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應對博士學位候選人之研究領域有專門研究,並應具有下
列資格之一:
(一) 現任或曾任教授、副教授。
(二) 中央研究院院士、現任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
(三) 獲有博士學位,且在學術上著有成就。
(四) 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
詳情請參考該年度教育部學位授予法。
參考網站:教育部: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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