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學系 徵聘專任師資公告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學系
徵聘專任師資公告
壹、師資名額及聘任日期:
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乙名,預計自115年8月1日後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貳、申請資格條件:
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條至第18條聘任資格者。
二、獲有國內外大學藝術史或文化資產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三、曾主持國內外公、私立機構藝術史或文化資產相關專題研究與產學
合作案者。
四、具大專院校教學經驗者尤佳。
五、非本校機關首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六、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不得聘任之情形(由本校查核)。
叁、檢附資料:
一、擬聘教師資料表(至本校網站/行政單位/人事室/人事相關表格/教職員聘任(用)下載:https://personnel.tnnua.edu.tw/p/406-1023-18941,r179.php?Lang=zh-tw)。
二、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附中文譯本並完成駐外單位驗證)。
三、教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四、經歷、專長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已發表之著作目錄及研究成果(含SSCI、TSSCI及國內外相關期刊論文、國內外研討會論文、獲獎紀錄、研究計畫報告、產學合作計畫報告等)。
六、六門可教授課程之授課大綱。
七、具文化資產調研或博物館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八、推薦函二封(須由推薦人直接郵寄至本系)。
九、其他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資料。
十、能以英文教學者優先錄取(附相關佐證資料)。
肆、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
收件截止日:115年4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
連絡方式:相關證明文件請寄送至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學系,地址: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連絡電話:(06)6932612。
E-mail:em1821@tnnua.edu.tw
伍、備註:
一、資料審查通過後,再行安排面談及演講(交通費須自理),未能如期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
二、送審資料不退還。如需索回資料,應附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投件應徵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
四、將視應徵者學經歷聘為編制內教師或約聘教師,且本次甄選若無適任者,得予從缺。

